收费站选址无法律规范
记者调查发现,2005年福建省出台了《福建省武夷山景区保护管理办法》,今年5月19日,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,《福建省“福建土楼”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(草案)》进行了第一次审议。上述立法都没有收费站设置等类似的规定可以参照。
就清源山管委会欲将收费站前移至齐云路一事,《法制日报》记者咨询了参与《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(修订草案)》听证会的福建向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林纯全。林纯全表示,如果涉及清源山景区规模的扩大,其法律关系应归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》调整,而如果仅仅是景区收费站前移至公路则不应归该办法管辖。
“即便如此,如果景区收费站前移涉及当地老百姓利益、可能影响其生活的,应充分征求当地老百姓的意见,进行公示、听证等。主要看收费站前移审批的主体是否合法、程序是否合法。而且,对当地村民的优惠和便利措施一定要配套跟上。”林纯全说。
人大代表建议景区免费
关于清源山在齐云路设收费站的问题,也引起了泉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。在近几年泉州“两会”上,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清源山应免费向市民开放。
泉州市政协委员陈笃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,虽然近些年泉州人居环境大为改善,市民有了一批休闲锻炼的好去处,但这些地方或相对较小,运动场所不大,或周边没有太多景色可供欣赏,难以满足市民的需求。因此,泉州的“母亲山”清源山,便成为市民健身休闲的首选。
陈笃恒建议,在当前不能对市民免费开放清源山的情况下,应尽快规划、建设一条免费登山道。
“清源山收费站何去何从,是对政府智慧的考验。”一位网民认为,管委会决定设置综合管理站,应多倾听百姓的呼声,尤其是相关利益群体的诉求。(记者 吴亚东 刘百军)